RENGONGSHEXIANG



二十世紀70年代初,研制“人工麝香”的方案被提上日程,正式立項。原衛生部藥政局、中國藥材公司(中國中藥有限公司前身)共同組織領導對“人工麝香”的論證并下達了“人工麝香”的課題,開始探索從根本上解決麝香長期供應不足的辦法。
1972年至1975年間,藥政局和中國藥材公司連續召開了多次會議,組織有關研究單位研制合成麝香的座談會。決定把“人工麝香”的科研重點轉移到用現代化手段對天然麝香進行全面系統研究,中國藥材公司撥款給相應的研究所作為啟動資金。
在“人工麝香”漫長的研究過程中,面臨的一大挑戰是研究單位分散,研究內容各不同,但研究進度要保證同步進行。因此,中國藥材公司統籌解決當下問題。中國藥材公司和藥政局一起研究,前后召開大小會議幾十次。計劃經濟時期,有的研制單位急需屬于國家統配的儀器設備,中國藥材公司幫助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予以解決,保障研制順利進行。20多年研制過程中,中國藥材公司成為“人工麝香”研制工作的統籌和樞紐。
1987年,人工麝香進入臨床試驗階段。臨床試驗結果證明:“人工麝香”代替天然麝香配方的中成藥與天然麝香配制的中成藥有相同作用。此后,人工麝香申請報批新藥。
1993年2月,國家新藥研究與開發管理辦公室發布《關于轉發人工麝香協調會議紀要的通知》,這份《通知》提出,“要盡快通過人工麝香中試,轉化成生產力。中國藥材公司要做好人工麝香的生產、銷售和市場宏觀的調控工作,統一規劃、統一分配生產指標,統一定價,統一經銷,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中國藥材公司與主要研制單位聯合成立了北京聯馨藥業有限公司,由它統一進行人工麝香生產,衛生部按中藥一類新藥批準人工麝香試生產,并將其配方、工藝列入國家機密。人工麝香研制及其產業化“獲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同時,約定:人工麝香由中國藥材公司負責全國總經銷,其他研制單位提供相應原料。
為了加強人工麝香的保密程度,其在獲得一類新藥后,國家規定人工麝香只能由中國生物藥品檢驗所(現名: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直接檢驗,不經過地方檢驗,這一規定延續至今。另一方面,按照各方達成的約定,人工麝香直接銷售給各藥廠和制劑單位,藥廠和制劑單位只能生產中成藥和制劑使用,不能賣給個人,這個規定非常嚴格,如此能保證質量,避免作假。直接銷售給終端,而不經過中間商,這是中國藥材公司銷售人工麝香特有的商業模式,亦被實踐證明是一個最佳的銷售方式。
人工麝香的廣泛應用,既離不開前期的科學研究,也離不開后期的產業化和質量標準的不斷提高。
人工麝香自1994年12月上市以來,全國已有30個省、市、自治區的400余家制藥企業、科研院所、臨床醫院使用。劑型涵蓋丸劑、散劑、膏劑、片劑、軟膏劑、橡皮硬膏、膠囊劑、眼用制劑、氣霧劑、酒劑、注射劑等。
中國中藥有限公司在助力傳統醫藥學的傳承和發展中有著不可磨滅的貢獻。